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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31 13:01:10 文章来源:乐鱼体育全站app官网入口 点击: 469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仓储物流行业。仓储物流是我们国家物流行业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社会商品流通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储股份于2014年底联合建立了中国仓储指数,2016年1月6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式公开发布。从中国仓储指数来看,2022年12月份为48.7%%,较上月回升4.6个百分点,表明随着政策调整,仓储行业运行有所恢复,前期被压制的市场需求蓄势待发,下游企业备货增加,仓储业务活动较前期更加活跃,企业经营状况较前期有所好转,企业对未来信心有所恢复。展望2023年,国内经济秩序将逐步回归正轨,产业链供应链恢复通畅运行,公司制作活动有序开展,市场需求逐步扩大,投资潜力继续释放,预计仓储行业将逐步恢复平稳向好运行状态趋势。中国仓储指数走势如下图:

  中储股份是业务涵盖期现货交割物流、“仓储+”供应链、互联网+物流、物联网、多式联运、消费品物流、工程物流、国际货代等领域的现代综合物流公司,为我国特大型全国性仓储物流企业。

  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与新成立的广州期货交易所开展业务合作,是国内重要的期货交割库运营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品类的交割库容分别为热卷33万吨,螺纹29万吨,线万吨,纸浆11万吨,镍3万吨,天然橡胶16万吨,锡0.5吨,白银0.18吨,20号胶6吨,不锈钢10万吨,国际铜6万吨,白糖不低于3万吨,硅铁不低于11万吨,锰硅不低于10万吨,尿素不低于2万吨,棉纱不低于1万吨,LLDPE、PP、PVC合计16.5万吨,工业硅不低于4.5万吨。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国Henry Bath & Son Limited(简称“HB公司”) 在英国、比利时、荷兰、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中国共8个国家管理38个国际仓库,对应境外交割业务分布:(1)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铝、铅、锌、镍、锡、铁合金;(2)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美国、荷兰)铜、铝、锌;(3)洲际交易所ICE(英国,荷兰,比利时)咖啡、可可。

  凭借期货交割、现货仓储的资源优势,连接国内与国际两大有色金属交易所的渠道优势,结合“中国放心库”品牌和LMEshield系统,依托货代、检验、金融服务等功能模块专业化能力,公司为大宗商品期货与现货转换提供支持,形成了一系列涉及金融衍生品的服务功能,能够为客户提供低风险、高质量服务。

  公司依托仓储资源禀赋,延申服务链条,以期货交割品种为目标,重点发展钢铁、有色、塑化、橡胶,培育发展铁合金、不锈钢、纸浆等,探索发展农产品等,聚焦产业链上下游,深耕细分市场,开展以产业供应链和圈式供应链为核心的供应链业务。

  “中储钢超”由线上的交易交付平台和线下的实体物流网络组成,为钢铁产业链上客户提供交易、仓储、运输、加工、信息咨询、市场、金融等一体化服务,实现了业务线上化、单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和布局网络化,极大地提高了钢铁交易、交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形成了涵盖钢厂、贸易商、次计算机显示终端在内的钢铁物流良性生态圈。借鉴中储钢超模式,中储正在打造有色金属、塑化、橡胶等供应链服务升级产品。

  “货兑宝”是中储与京东联合打造的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平台以中储数字化仓库为应用场景,通过线上资源整合、线下实物作业监控,结合物联网、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对供应链流程进行全方位管理。平台打通了作业初期的主体认证、筛查、征信;中期的交易、交付、结算;后期合同、发票存证等全流程数据链,通过建立可信数据池,实现数据可查询、可追溯、可取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数据安全。“货兑宝”平台提出了智库云、仓单云、融资云、交货云、协同云“五朵云”的服务理念,为商品流通领域提供在线仓储、安全交易、电子仓单融资、数据等服务,被大范围的应用于物流界同行、产业大客户、银行、政府以及产业集聚区等客户。

  公司格外的重视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对物流产业的革命性影响,以积极、开放的态度推动信息技术的引入和研发,并确立了技术创新引领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的目标,在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高社会物流效率。2013年以来,公司先后投资设立了恒科和中储智运,基本形成了“物流+互联网”的战略性业务板块。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储智运是中储打造的全国网络货运平台,是提供数字化基础管理及服务和数字物流解决方案的科技公司。通过物流运力交易买卖平台帮助物流需求方、供给方及别的企业进行物流运力自由交易,并利用互联网货运平台对物流进行高效运作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聚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物流、商品交易、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等各类数据元的第三方数字化供应链公共平台。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平台经营事物的规模已覆盖31个省份及自治区,辐射全国450个城市,涵盖运输线万吨,单月交易金额突破 36.54亿元。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中储智运凭借在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和数字化升级转型方面的很明显的成效,成为全国首批200家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之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科的前身为郑州恒科实业有限公司。自1984年进入衡器行业以来,恒科已成为行业领先者,负责起草了《GB/T11883电子吊秤》国家标准,参与起草了《GB/T21296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标准和《JJG555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JJG907动态汽车衡检定规程》等检定规程,建立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衡器实验室,是中国衡器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恒科立足称重、深耕物联网,致力于满足各类顾客在公路桥梁保护、大宗物料计量、起重运输安全、过程成本管控、工业自动控制等方面的核心需求。

  公司在重要的物流节点城市建立了全国运输服务网络,形成了强大的货源优势和专业化货运能力。160余条铁路专用线可实现铁路全国联网运输,为客户提供铁路整车、集装箱、棚车运输物资的到发、中转、直拨等服务。网络货运平台注册车辆多达300万辆,可实现全国干线支线公路运输。依托中储在内陆、港口部分物流基地及公铁水多式联运共享交易买卖平台,打通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综合运输通道,实现多式联运上下游企业间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全程定制化物流方案及“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收费”的国内、外多式联运服务。

  公司在石家庄、天津、西安、郑州、成都、沈阳等地建设了公共物流服务园区,能够为日化、餐饮、酒类、零售、冷链、包装化工、医药保健品、工程产品等消费品提供仓储、分拣、包装、质检、集配、短途配送+干线运输、进口清关等一体化及个性化增值服务。同时,中储股份自主研发了仓储管理系统、订单管理系统、配送管理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及微信查询平台,能够为客户提供库存查询、在途跟踪、路线优化等功能,实现与客户系统的有效对接。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创新,发展智能仓储、城市绿色配送、托盘循环使用,将消费品物流业务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宝马、格力、五粮液、中粮、雀巢、可口可乐、农夫山泉、李锦记、飞鹤、沃尔玛、华润万家、美团、中国纸业、金光纸业等。

  公司拥有一支服务意识强、知识面广、经验比较丰富的工程物流专业团队和该领域完整的业务资质,能够为业主单位或项目承包商提供全面、专业、个性化的门到门物流解决方案,将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各项物资从起运地安全及时运至施工现场。服务领域包括海运、空运、陆运、仓储、装卸、包装、报关报检、租船订舱、港口中转、大件运输、物流方案设计、进出口政策咨询等,服务涉及化工、电力、核能、水利、冶金、采矿、铁路、机场、环保、机械制造、基础设施等。随着国内大型设备制造能力的提高,中储股份紧跟“一带一路”政策,工程物流业务由国内转向海外。跟随总承包公司“走出去”的脚步,中储股份的工程物流服务项目也由服务于进口业务转向服务于出口业务,由国内发运延伸到第三国发运。

  公司在上海、广州、天津、青岛、大连等地不仅建有大型的仓储物流基地,并且设有完整的港口货运代理服务体系。针对进口货物,能够给大家提供报关报检,港口业务代理,短途货运,提货入库,分拨配送,加工包装,代理销售等服务。针对出口货物,能够给大家提供租船订舱、提货配送、入库验收,检品包装,装箱集港,缮制单证,清关退税等服务。中储股份主要的货物运输代理货物包括:矿石、煤炭、金属材料、粮食、食糖、化肥、橡胶、塑料、纸浆、面纱、木材、汽车、工程设备等。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7,677,474.43万元,发生经营成本7,509,957.92万元,实现总利润87,257.38万元,比上年减少25,750.86万元,减幅为22.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48.10万元,比上年减少27,918.24万元,减幅为30.3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九届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十、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天兵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委托别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委托公司董事王海滨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单项大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3-01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减资方式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临2023-017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临2023-018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阅意见》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3-01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十九、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20号)。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和相互提供物流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5,195.46万元。本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房永斌先生、李勇昭先生、朱桐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21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公告》(临2023-022号)。

  以上第二、三、九、十、十二、二十一、二十二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2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进行了损失评估。经评估,公司2022年度对以下单项大额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2,279.86万元,具体如下:

  1.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储创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与阳西博德精工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博德精工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开展物流运输业务,按合同约定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博德未履行付款义务,合同金额合计3,822万元,创世已起诉博德,法院已查封博德估价约为1,212万元的股权(首轮冻结)。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年对扣除已查封股权股价后的应收账款以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金额2,610万元。

  2.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储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储货代”)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钢”)开展货运代理业务形成逾期款项6,733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3,392万元,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年对天钢的应收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信托受益)以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共计2,216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储(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贷款客户信息、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外部金融类企业风险评级标准,对信贷资产进行了评估并相应调整风险分类级别,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年对信贷资产计提风险减值准备3,546万元。

  公司合营企业-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电建”)本年受房地产市场环境低迷因素影响,出现较大亏损。在房地产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且出现亏损的现状下,公司为真实反映对南京电建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市价,特聘请评估机构对南京电建进行资产评定估计。根据评估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南京电建存货发生减值,金额1.45亿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对南京电建的持股比例,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48万元。

  公司联营企业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丰”)本年受房地产市场环境低迷因素影响,出现较大亏损。在房地产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且出现亏损的现状下,公司为真实反映对天津恒丰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市价,特聘请评估机构对天津恒丰进行资产评定估计。根据评估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天津恒丰存货发生减值,金额1.28亿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对天津恒丰的持股比例,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269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Henry Bath & Son Limited(亨利巴斯父子有限公司)本年受国际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亏损。根据评估机构对收购时形成的商誉及商标权的评估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年对商誉及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235.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590.35万元。

  上述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50.4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大家都认为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大家都认为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股份”、“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37.5127%,以下简称“中储智运”)是开展骨干员工持股的混改试点企业,由于中储智运员工持股计划生效条件的情况出现变化,经研究,公司同意中储智运以减资方式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2月,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中储智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每股认购价格6.6元。中储智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共176名中储智运员工认购股份,缴纳股权认购款3300万元。目前,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为3.9966%。

  由于中储智运员工持股计划生效条件的情况发生明显的变化,中储智运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征求持股员工意见,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后拟以减资方式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中储智运员工持股平台-南京富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通过减资方式退出中储智运,其所持中储智运3.9966%股权予以注销。

  为更加合规地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积极性,增强中储智运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储智运更好发展,中储智运将积极探索其他可行的激励方案,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中储智运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中储智运的注册资本将由12,510.7039万元减至12,010.7039万元,中储股份持股比例将由37.5127%增至39.0743%。

  中储智运本次终止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中储智运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但是,由于中储智运2021年会计处理上按谨慎性原则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1.4125亿元及递延所得税资产3,473万元存在偏差,需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

  我们同意《关于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储智运本次终止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中储智运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部分科目数据。

  2016 年8月,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意见。2017年,根据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批复文件,同意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智运”)作为集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在首轮增资中安排持股平台持有5%的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预留股份,认缴期限3年。同年11月27日,中储智运管理层设立南京富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富敬”),用以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认购中储智运A 轮融资以及未来增资扩股轮次中的对应股份。

  2021年5月,中储智运受激励员工签署完成《认购确认书》与《入伙协议》,并以增资到员工持股平台的方式缴纳认购款。共176名员工签约认购股份,价格按照南京富敬两次增资价格的加权平均值确定为6.6元/一股注册资本。中储智运的员工持股平台南京富敬向中储智运出资3,300万元,对应中储智运注册资本500万元,剩余金额2,800万元列入资本公积,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储智运《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了除备案外的所有程序,并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中储智运《员工持股计划》在法律形式上已完成授予,依据上述事实,中储智运在2021年按谨慎性原则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4125亿元及递延所得税资产3,473万元。

  2023年3月,依据相关文件以及中储智运员工持股计划备案情况,中储智运结合真实的情况并征求持股员工意见,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后拟以减资方式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因中储智运《员工持股计划》个别内容不符合《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备案受影响,导致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实质上无法正常实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2021年度中储智运《员工持股计划》未实质性完成授予,形成前期重大差错,故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储股份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储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984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为4,085,775,033.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88,072,8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8,807,287.8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481,048.74元的34.16%。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大家都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方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号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3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第4、5、7-11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6-9项议案已经监事会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房永斌、李勇昭、朱桐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24日(上午 9:30——下午 4:00)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4日,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房永斌先生、李勇昭先生、朱桐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马一德、张秋生、许多奇、张建卫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大家都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发挥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发挥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7、经营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园区管理服务;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无船承运业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货物进出口;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机械设备、机械零件、有色金属合金、电子设备、日用品、汽车零部件、特种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包装材料及制品、包装专用设备、再生资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金属制品、新兴能源技术、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的研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中国物流集团通过中储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1,006,185,71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相互提供物流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充分发挥本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及中国物流集团下属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9,972,649股新股。本次发行对象为CLH 12(HK) Limited,系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 Limited(普洛斯)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指定的项目公司,发行价格为5.86元/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HW 津验字[2015]第009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2,239,723.1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1,026,787.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1,212,935.16 元。

  2016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2,605.61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5,698.76万元(其中置换金额4,405.11万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9,831.02万元(其中置换金额6,519.39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4,487.72万元(其中置换金额4,474.55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28,653.29万元(其中置换金额16,853.0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53,934.8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5月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0,527.61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743.10万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2,167.23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386.41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11,230.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6月14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393.27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1,470.47万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203.42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477.21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8,242.1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8月8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9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178.89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748.94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3,956.31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11,473.6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10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036.71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7,130.32万元、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504.66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4,328.74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8,07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6月4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30,000.00万元,2020年12月1日公司归还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26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858.38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1,401.54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3,290.50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8,166.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首次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20,000.00万元,2021年12月9日公司归还4,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4月2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874.18万元(含募投项目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4,467.39万元、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3,300.17万元、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106.6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12月2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2月30日,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监事会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等三个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9,168.2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168.22万元。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分别于2009年12月11日、2012年3月28日、2015年3月19日和2018年9月28日召开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和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5年12月10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16日,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鉴于大宗商品市场低迷,公司拟控制电子商务业务发展速度,且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缩小,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尚能满足经营需求,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中储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公司已将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鉴于规划调整、市场变化、技术进步以及业务定位调整等原因,公司决定对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及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将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减少的资金及中储股份上海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物流基地二期(A0402)项目节余的资金(合计16,666.43万元)用于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和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和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且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储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储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储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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